外資企業的驗資報告?程序又是什么?多時間?怎么收取費用?
委托:注冊會計師承辦外商投資企業驗資時,委托人要做好準備工作。
委托人如已基本具備下列條件,可提出驗資申請:
1、出資的現金已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存款帳戶;
2、出資的實物已經過評估作價,并對技術、質量和實物數量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3、專有技術、工業產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出資證件已齊全,并辦理交接手續;
4、中方財產已辦好財產轉移申報手續;
5、如屬增加資本或轉讓資本,已完成法定程序并具備有關證件。委托人提出驗資申請應填具委托書,由委托人簽署加蓋企業公章,并連同下列附件,一并送會計師事務所:
審批機關簽發的批準證書;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經審批機關批準的企業合同、章程、協議、可行性研究報告;
企業董事會(或聯合管理機構)有關出資份額、股利分配的決議紀要和變更出資條款的協議等文件;
出資的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的證明資料。
二、受理:會計師事務所收到委托書和附件後在實施查驗,訂立驗資工作計劃,提出工作進度、方法、人員安排和驗資重點等。
三、檢查驗證:注冊會計師會根據《注冊會計師驗資規則》的規定,對要進行外資企業增資的企業進行驗證。
四、出具驗資報告:待檢查驗證工作結束後,注冊會計師根據取得的資料證據和驗資記錄,最後編寫驗資報告。但注冊會計師發現以下情況可能會拒絕出具驗資報告:企業以偽造、變造以及故意毀滅憑證、帳目、報表、證明文件等手段隱瞞實際情況,弄虛作假,對驗資結論構成影響的;企業對應當進行檢查的項目,不提供合作,甚至阻撓檢查的;企業堅持讓注冊會計師作不實或不當證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