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落實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市場監管局將于明年1月1日起,將11類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局。
此次市局調整下放的食品生產許可權限包括“調味品、方便食品、餅干、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蜂產品”10大類以及“熱加工糕點”1小類食品。至此,縣級局自行審批的食品類別包括15大類和2小類食品。權限下放后相關食品生產許可的申請受理、材料審核、專家現場審查、經費支出以及相關許可審批和日常證書管理等事項均由各縣級局負責。
今后,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方面,將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周圍環境平面圖等材料,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現場核查時間由10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完成,準入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為激發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創業創新活力提供助力。 |